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均应为装配式建筑。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分阶段工作目标: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关于装配式建筑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以及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特别提到,保障性住房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60%的标准;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其他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50%的标准。
相比主体结构施工,建筑室内装修是普通市民更为关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新建建筑应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逐步提高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鼓励既有建筑装修和改造采用装配式装修。同时,研究制定菜单式全装修实施方案,明确装修标准和价格区间,纳入住房销售合同,加快智能产品和智能家居系统的应用,实现优质优价和品质提升,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征求意见稿》也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招标、拍卖、挂牌阶段或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可享受优质优价政策。
此稿件来源企业或互联网。
广东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02906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大井头莞温路204号B栋四楼 |